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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案例研讨,不断提升青年干警业务素能

【字号:    】        时间:2022-03-28      

  “犯罪嫌疑人始终坚持自己是出于好心,为了让邻居少走些远路,才顺便带邻居一段路的,邻居本人也应当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并不认为他的行为构成犯罪。”

  “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载人,犯罪嫌疑人应当知道这样做可能导致的风险。”

  “他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做好意施惠,但好意施惠关系中的施惠人亦应尽到注意义务,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若触犯了刑法,也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 

  上面是关于一起交通肇事案例的讨论。王某某驾驶自家的农用三轮车在山路上行驶时,遇到同乡李某某赶路,便好心让李某某坐在三轮车的货厢上顺道带他回家,拐弯时由于车速过快,将李某某甩出,致其重伤。从日常认知的角度,王某某似乎并不构成犯罪。


  3月24日晚,谷城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灯火通明,气氛热烈,三十余名青年干警齐聚一堂,针对上述交通肇事案例开展研讨。这是该院每周四检察夜校的保留节目,深受干警欢迎。 

  案例研讨主要选自该院已办结的真实案例,研讨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主导,先由承办检察官对案情作介绍,抛出提交讨论的问题,后由大家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案件定性等方面展开讨论,最后再由承办检察官揭晓案件办理结果,进行疑案解析。每次案例研讨都是“干货满满”,青年干警收获颇丰。 

  “王某某虽然是出于好心,也未收取费用,但其无证无照驾驶机动车载货载客,由于车速过快,致李某某重伤。经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王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王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由于王某某不认罪认罚,又未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最后,承办检察官公布了“正确答案”。 

  “先展开讨论,再公布‘正确答案’,让我能清楚认识到不同类型案件办理中的重点和难点,有助于我养成正确的办案思路。”

  “通过最近几期的案例研讨,我觉得我们在办案的同时也要加强检察环节释法说理,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彰显法律温情,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亲身参与案例研讨,才发现仅仅掌握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实际办案更复杂,如何将天理、国法和人情融为一体,实在是一门终身‘必修课’。”

  “青年干警是新时代检察事业的生力军。我院充分运用检察夜校平台,常态化开展案例研讨,理论联系实际,有效提升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活动开展以来,大家积极参与,反响热烈,纷纷表示参加案例研讨活动能开拓法治视野,树立辩证法治思维,对提升工作能力和法治素养很有帮助。”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传琪说。

  下一步,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丰富案例研讨内容,优化活动形式,在全院充分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全力提升青年干警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提升谷城检察业务工作质效筑牢坚实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