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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公开听证,获省人大代表点赞!

【字号:    】        时间:2024-04-19      

   

  4月16日下午,谷城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传琪主持,邀请省人大代表蔡以右和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基层组织代表等共同参与。 

  2023年11月,犯罪嫌疑人方某某在谷城县南河镇九里坪大桥下游水域,使用遥控打窝船搭载长线卷盘翻板钩,将鱼钩鱼饵运送至指定位置捕捞水产品,被巡逻民警发现。民警现场缴获方某某捕捞水产品使用的遥控船一艘、长线卷盘翻板钩五套,未有渔获物。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汉江襄阳段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渔的通告》规定,南河水域为禁渔水域,方某某捕捞水产品的工具属于禁用渔具。 

  案件移送谷城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方某某于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审查期间,方某某自愿提出参加巡堤巡河公益服务,用实际行动加强水环境保护,弥补过错。综合考虑方某某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谷城县检察院拟对方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范传琪介绍了方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基本情况,对方某某非法捕捞的原因、对禁渔规定的认识等进行了审查。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均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我认罪认罚,今后我将以此为诫,加强法律学习,以自身案例来教育身边的人。”犯罪嫌疑人方某某说道。 

   

  “本次听证会既体现了法治力度,又展现了司法温度,达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很有意义。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流域综合治理上做了很多工作。2023年,谷城县检察院与神农架、房县、保康检察院建立了南河流域跨区域协作机制,构筑南河流域安全法治防线,值得肯定。建议检察机关继续加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危害生态环境行为的宣传力度,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省人大代表蔡以右说道。 

  下一步,谷城县检察院将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大保护的指示精神,落实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工作部署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坚持惩治破坏生态行为与修复生态相结合,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质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