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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庭审实战 锤炼公诉尖兵

【字号:    】        时间:2025-05-26      

  2025年5月22日,谷城县检察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此次活动是该院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建设工作要求,落实《襄阳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1235”活动实施方案》的举措之一,通过“现场观摩 + 集中评议”的形式,提升庭审质效,为检察干警搭建实战化练兵平台。 

   

  下午3时,随着法槌敲响,李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庭审正式开始。该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及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参与现场观摩。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通过层层递进的法庭讯问、条理清晰的举证质证,全面还原了被告人李某的犯罪经过。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从犯罪构成、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方面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对辩护人提出的争议性问题有理有据地进行答辩,并结合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该院立即召开评议座谈会,采取承办人自评与观摩人员评述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出庭礼仪、举证策略、当庭应变表现、证据审查运用、文书制作规范等多个维度展开深入探讨。 

  “被告人在审查阶段的认罪态度并不好,为应对其当庭翻供的可能,我们做了充分的庭前准备。”承办检察官聂瑞首先介绍了出庭预案的准备情况。 

  “我在举证过程中意识到证据分组和证明事项的归纳说明有待进一步优化,对于部分拗口的项目名称宣读时不够顺畅。”检察官助理祝如鑫对自己在法庭上表现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剖析。 

  “观摩此次庭审受益匪浅,尤其是庭审中公诉人展示的举证方式和辩论技巧值得学习借鉴。”一位年轻检察干警感慨道。 

  评议发言中,干警们直奔主题、坦诚交流,既肯定庭审亮点,也不回避罪名分析不透彻、法庭教育深度不足等问题,评议现场形成了互学共进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谷城县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努力实现以“观”促学、以“评”提质,通过庭后复盘总结分析,找准改进方向,全面提升公诉人出庭质效,锤炼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公诉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