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上午,谷城县检察院专职刑事和解员张建军和马光进早早来到办公室。经过前期的工作,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上午要来签订和解协议。从谷城县检察院退休后,张建军、王新华、马光进三人先后被聘为专职刑事和解员,协助刑检检察官做好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诚心聚合力,主动融入“大调解”格局
谷城县大调解中心三楼是司法调解专区,县检察院刑事和解办公室就设在这里。
“大调解中心汇集了60多名法学、心理学、医学、金融保险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士,为我们开展刑事和解工作提供了重要帮助。”王新华是首位专职刑事和解员,从2021年12月开始,负责与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接,联合大调解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基层组织、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力量,逐步构建起“检察官+专职刑事和解员+N”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集众人之智,聚众人之力。在刑事和解工作中,各方力量分工配合,从法律规定、权利义务等方面明辨是非,从道德情感、利益得失等方面进行思想疏导,从专业领域提供业务指导和理论支撑,节约处理成本,提高沟通效率,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结合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谷城县检察院与县大调解中心、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先后建立并完善《刑事和解暂行办法》《提存保证金制度》《赔偿金分期付款司法确认制度》等,为规范有效开展刑事和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耐心促和解,修复受损社会关系
李某兄弟二人系一母同胞却积怨已久,在一次激烈争吵中,双方冲突升级,哥哥李某甲将弟媳右手掰骨折,造成轻伤二级。哥哥拒不道歉,弟弟一家拒不谅解,社区及民警多次调解无果后,案件被移送谷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邻里之间因菜园边界不清争吵,亲戚之间因借贷不还闹僵……在办理熟人之间因矛盾纠纷而衍生出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时,谷城县检察院结合案件前因后果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耐心细致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全力维护家庭和睦、邻里和善、社会和谐。
2022年10月18日,专职刑事和解员在冷集司法所与李某弟弟一家进行沟通。
李某甲故意伤害案本身危害小、罪责轻,且当事双方是亲兄弟,应以化解矛盾为先。“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就这么一个兄弟,要做一辈子的仇人吗?”面对两家的回避、拒绝、争吵、诘问,专职刑事和解员张建军始终没有放弃。为弄清兄弟二人矛盾根源,张建军先后7次前往李某兄弟所在社区了解情况,4次组织李某兄弟二人面对面沟通,两家人为老人赡养、子女教育、生意往来而逐渐积累的矛盾因为一件琐事而爆发,又因为张建军反复奔波于两家间的沟通劝解而消弭。
数月后,两家人终于消除了隔阂。在和解员的见证下,哥哥宣读了亲手写下的致歉书,弟弟一家深受触动,当即表示谅解。2022年12月27日,谷城县检察院依法对李某甲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两家人和好如初,共迎新年。
真心解心结,持续跟进除隐患
“检察官你放心,我们以后就做好邻居!”大雪时节,常某脸上扬起了舒心的笑容。
2021年6月,邻居杨某、李某认为常某家的紫薇树影响了自家正常生活,遂翻墙进入常某院中将20余棵紫薇树锯断,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两人造成的财物损失刚刚达到立案标准,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以作不起诉处理。”当时检察官马光进还未退休,承办了这起案件。在公开听证会上,常某虽然同意对二人相对不起诉,但言语冷淡,表情冷漠。担心双方存在其他矛盾隐患,听证会后,马光进第一时间来到常某家中了解情况。
“李某这人说话做事不讲究,凡事他都要占大头,说话又难听,我就是不待见他。”原来,常某对处理意见并无异议,只是对李某有些成见。马光进找来李某,两家人又坐在了一起。“我说话做事没分寸,这次是真受到了教训,我下决心,一定改了!当着检察官的面,我真心给你道歉!”话说开了,两家心结也解开了。
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而不是“结案了事”,是谷城县检察院在刑事和解工作的不变原则。对已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谷城县检察院持续跟进,及时消除当事人矛盾隐患,真正让和解工作“止于至善”。
公心护公正,确保罚当其罪不枉不纵
回想起一年多前的事故,肖某心中仍是百感交集。2023年3月,肖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谷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其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但因家庭条件所限,无力一次性支付赔偿款。
检察官与和解员组织当事人双方开展调解。
检察官与和解员经商讨后提出,在调解协议中约定肖某分期支付赔偿款,并由县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意见得到了被害方认可。赔偿款全部到位后,承办检察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该案公开听证,详细分析案件经过和相关证据,开展释法说理,与会各方均对检察机关处理意见表示认同。决定作出后,检察官又依法对肖某开展教育训诫,警示其敬畏法律、安全行车。
2024年3月28日上午,交通肇事案的当事人为刑事和解办公室送来锦旗。
公心方能换民心。在刑事和解工作中,谷城县检察院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理性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处理案件,确保当事各方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得到保护。
“小案”不小办,因为“小案件”里有大民生。谷城县检察院切实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治理促社会稳定。刑事和解办公室设立以来,先后受理各类案件线索130余件,促成和解78件,在此基础上作出不起诉处理83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