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胜利召开。7月26日、8月13日,谷城县检察院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以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更加有力为谷城‘五县建设’贡献检察智慧”为目标开展热烈讨论。
张永强
党组书记、检察长
紧紧围绕全会部署要求,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政治引领,做好深学细悟,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增强推进改革创新的思想自觉。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将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中,运用好法治力量服务大局,保证检察政策与全国宏观政策相一致。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全面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落实。聚焦“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分析业务评价指标,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突破空白项,加快工作节奏,努力提升检察质效。紧紧围绕检察改革,全面谋划推动改革创新落到实处。探索谷城检察发展的特色之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部署要求,为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谷城样板贡献检察创新力量。
冯丽华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刻回答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方向性、原则性重大问题,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我将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力争做到学深悟透,深刻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要做到学用结合,用全会精神引领、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到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专项行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更高的履职质效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安全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一要带头学。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力争学深悟透,做到笃信笃行,自觉从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带头讲。党的声音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层层传递。要积极参加支部“三会一课”,上好专题党课、专题辅导,把党的大政方针讲深讲透讲明白;要组织党员开展心得交流、理论研讨,让党员对党的战略部署和要求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三要带头干。要坚决推进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的宏伟蓝图,投身于公正执法司法和法治社会建设,争当改革的促进派。要注重与监察机关、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等单位的相互配合与制约,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为推进现代化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石昌君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一是深入学习,提高站位。通过专题研讨、交流心得等形式,引导全体干警将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融入实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战略部署上来。二是学用结合,培育“精兵”。聚焦《决定》对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标市院《英才计划方案》,正确选人用人,畅通职级晋升机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持之以恒抓好岗位练兵,以赛促练,比学赶超,以更高标准推进专业能力建设,培养业务精深、素质一流的检察业务专家。三是抓牢纪律,锻造“铁军”。结合全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工作纪律建设,深化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始终不踩纪律“红线”,守住廉洁底线;要抓实生活纪律建设,引导干警自觉将纪律防线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做风清气正的纪律标兵。
艾杰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一是坚定政治立场不动摇。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结合检察职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二是坚守为民初心不变色。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立足岗位为民办实事,对标先进强化履职担当,做到为民司法。三是坚持苦练本领不放松。要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磨炼办案经验,不断提升自身履职本领,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夯实基础。四是坚持做到检察办案廉洁公正,严格遵守办案流程、办案纪律和法律规定,全面落实“三个规定”要求,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越纪律红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刘献勇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工作中,我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学在前列、悟在深处、干在实处,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要坚持司法为民,把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强化履职担当,摒弃就案办案思想,做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并重;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堵塞漏洞;积极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损失;宽严相济,既要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也要对于轻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矛盾化解。三要严守廉洁自律底线,依法依规办案,正确处理公与私、得与失、情与法的关系。认真落实司法办案“三个规定”,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把忠诚、干净、担当落实到每一起司法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