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谷城县五山镇堰河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闵洪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荣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7月9日,襄阳两级检察院青年干警代表走进堰河村,与榜样面对面交流,感悟其一心为民、担当奉献的精神力量,共话检察党建。走出实景课堂,干警们深受触动,结合检察岗位职责写下真切感悟。让我们一同来倾听干警们的心声。
汲取榜样实干力量 以民事检察守护民生初心
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 陶文瑞
翠竹连绵铺堰岭,清茶一叶润民生。品读学习闵洪艳书记扎根乡土、一心为民的奋斗故事,作为一名基层民事检察青年干警,我对实干践行初心、温情服务群众有了更加真切深刻的感悟。
“‘闵黑子’在,干啥心里都有底”,这是堰河村民时常挂在嘴边的心里话,也是对带头人闵洪艳书记的信任。在闵洪艳心中,群众诉求不分大小、民生事项不分轻重。他常讲:“农民的愿望是看到希望,今天比昨天好,明天比今天强。”质朴话语的背后,是扎根乡土、矢志为民的赤诚初心。这份心系群众、枝叶关情的深厚情怀,正是民事检察履职应当坚守的价值标尺。民事检察直面基层群众,所办案件少有惊心动魄的案情,多为邻里纠纷、土地争议、家事矛盾、劳动追偿等民生“小案”。这些案件桩桩牵动民心,承载着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作为民事检察的一员,我将牢固树立群众之事无小事的工作理念,接待信访群众保持耐心,审查卷宗材料多一份细心,实地调查走访常怀责任心。坚持法理情理相融并进,善用释法说理、矛盾调解、支持起诉等监督方式,用心用情妥善化解各类民生纠纷,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守护群众期盼。
闵洪艳书记深耕乡村治理数十年,凝练出质朴厚重的基层治理箴言:“引导农民的过程就是教育的过程,教育的过程就是治理的过程。”基层治理绝非单向的管控处置,重在春风化雨的思想引导、润物无声的教化疏导。这份扎根一线得来的实践智慧,为基层民事检察履职提供了重要指引。民事纠纷大多缘起于群众邻里沟通存在隔阂、权利义务认知模糊,不少矛盾因不懂法、不会依法维权持续升级。办理民事监督案件,本质就是以案释法、以案育人、助推基层治理。作为民事检察青年干警,要坚持办案与普法双向发力、一体推进,耐心调处矛盾纠纷、用心解开群众心结。依托本土民事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做实做细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依法理性维权习惯,着力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滋生,以民事检察履职微光助力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早年堰河村民重短期收益、轻长远发展,闵洪艳书记顶住压力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方才造就堰河乡村振兴样板。同理,我在今后的办案中也应摒弃急功近利的心态,把每一件“小案”当作涵养法治生态的“青山”来耕耘。从追求结案速度转向注重办案品质,从机械适用法条转向兼顾情理法相融,一步一个脚印积累办案经验、夯实业务功底。同时,坚持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定力与担当,在民事检察岗位上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用持之以恒的精细履职守护好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期盼。
初心如磐践使命,笃行实干暖民心。今后,我将始终坚守本心,以实干担当践行检察使命,以温情初心守护群众福祉,在民事检察岗位上履职尽责、砥砺前行,书写新时代青年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