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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10月谷城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字号:    】        时间:2021-11-30      

2021年1至10月,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7人,不捕20人。共决定起诉各类被告人407人,决定不起诉49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108人,第二位的是帮助信息网络安全犯罪活动65人,第三位的是故意伤害33人,第四位的是盗窃罪25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396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302人,法院采纳289人。其中,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50人,法院采纳242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15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5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2件次,已纠正22件次。

3.刑事抗诉。共提出抗诉4件。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件,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4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2件,同期已纠正42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7次,同期已纠正27次。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检察建议3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采纳检察建议3件。

同期受理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0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采纳检察建议8件。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

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34件、资源保护领域5件、食品安全领域6件、其他领域7,均已展诉前程序。其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9份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人,不捕3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3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25人,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4人,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形式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亲职教育、公益劳动、团建等各种帮教活动共19次,开展社会调查31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共提起国家司法救助5件,发放救助人数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万元。

 

六、重点及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一)长江大保护专项检察工作情况对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1人,起诉13人。起诉主要罪名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7人、滥伐林木罪5人、非法狩猎罪1人。

(二)“充分发挥检察官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涉营商案件57件。其中刑事检察业务共受理审查逮捕11件,审查起诉案件19件;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5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一审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