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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字号:    】        时间:2021-12-20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3月12日至4月12日,谷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我院3个方面存在的30个问题。反馈会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意见全盘认领、照单全收,并立即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在巡察反馈会后,我院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自觉把整改落实作为检验院党组对党绝对忠诚、坚定“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具体行动,作为改进谷城检察工作、提升履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机遇,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 

  二是制定精细方案,确保整改措施直击痛点。院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和督促检查。同时成立整改工作督办检查专班,负责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办检查等工作。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印发为院文件,并发至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按照整改要求制定“一对一”的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等严格整改标准,细化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坚持分类整改,立行立改,通过开门整改全过程督导不定期检查等举措,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细、见底见效。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围绕巡察整改要求,强化成果运用,积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照单全收、按单全改,坚持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找准制约发展的深层次原因,激活谷城检察发展的深层次动力,通过修订完善院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规定纪律作风考勤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经过个月集中整改,我们针对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存在的30个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成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检察机关工作安排方面 

  问题一: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影响性案件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各入额院领导切实提高站位,增强担当意识,主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影响性的案件,对“挂名办案”,在办案环节未亲力亲为的入额院领导,一把手亲自督办,对入额院领导进行廉政谈话,要求其正视问题,主动整改,率先垂范。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一位入额院领导亲自处理流程监控案件56件。目前,我院案管办严格通过案件管理系统为入额院领导按不低于其分管部门检察官办案平均数的30%分案,院领导主动落实,亲力亲为,发挥了较好的表率作用,一线指导、引领和规范了全院的司法办案工作。 

  问题二: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推进“十大业务”工作不够平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一把手每月召开全院业务部门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要求各部门紧盯考核目标,各办案组对照考核细则进行“一案一查”工作。二是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对照部门年初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分配到人、压实责任,一周一督办,强化对重大犯罪、普通犯罪工作的靠前指挥,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力争全部进入优秀行列。三是强化第四检察部办案力量,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业务。截止目前,第四检察部已有检察官4名,占全院检察官总数的19%,第四检察部分管领导按照省市院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制定2021年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业务任务目标,既包含办案任务数据,又制定排名目标,清晰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力争推动各项业务平衡发展、争先进位。 

  问题三:防范整治金融风险能力有待增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经济犯罪业务学习,对涉及刑民交叉,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案件重点关注,加强提前介入,提高办案效率。二是检察长靠前指挥,副检察长积极与县公安协商,拟定《关于加强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追赃挽损工作协作意见》,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建立追赃挽损及洗钱犯罪联席会议机制。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加大对经济犯罪案件的宣传力度,减少和预防非法集资等案件的发生。四是明确工作要求,经济犯罪案件必须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重大案件报检委会决定。 

  问题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第四检察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并安排部门内勤每周到案管部门梳理刑事案件可能涉及的公益诉讼线索,并与第一、二检察部内勤碰头,收集案件相关资料,由部门负责人向部门检察官分解办案任务。二是第四检察部专门安排检察官助理负责“湖北省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日常管理工作,对系统中发送的案件线索,及时评估梳理后,由部门负责人向部门检察官分解办案任务。三是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定期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医疗卫生、工信等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积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同时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12309检察服务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梳理获取的违法线索,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对线索评估后,分解到人开展实地调查取证。是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效,要求部门检察官严格依照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依法开展工作,严格办案时限,强化调查取证,提高文书写作质量。部门检察官对办结的案件及时梳理总结,及时编发宣传稿件、典型案例上报,提高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今年来,我院已发现公益诉讼线索56件,发出检察建议49份。 

  问题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上来,立足实际,全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二是组织干警集中统一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深入学习涉黑涉恶案件法律业务知识,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司法水平,确保案件质效。三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畅通群众举报通道,强化预警研判,强化督导督办,严格考核评价,确保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化、规范化和专业化轨道上行稳致远,切实做到不枉不纵。 

  问题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未检部门加强对一号检察建议内容的宣传发动,加大普法力度,做好犯罪预防工作,增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工作,未检检察官等人实地走访了谷伯中学、谷城县第三高级中学等县域内中小学校,督查了“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二是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目前,已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审查起诉5件5人,起诉3件3人,在办2件2人。三是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制度的作用,通过亲职教育、心理辅导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依托我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及未检工作室,引入专业力量参与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协同开展多样化帮教。14位法治副校长在暑假前夕、开学之初深入庙滩、茨河片区中小学、幼儿园讲法治课。截止目前,我院已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40余场,法治进校园活动实现全覆盖。 

  问题七: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开展检察干部联系企业制度,院领导、员额检察官、中层干部23人常态化下沉到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之所需所盼,详细记录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存在的困难,将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放在首位,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帮助。今年来,共走访企业30余家。二是重点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针对书记提出的为企业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护不够问题,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就乐案于8月30日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目前公安机关回复仍在调查取证,待证据充分将再次移送起诉。同时将加大督促督办力度,督促公安机关一旦发现嫌疑人账上有资金,果断采取扣押和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为企业追赃挽损。三是严格落实涉企案件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涉企案件逐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罪“四类人员”贯彻少捕、慎诉、慎押措施,加强对涉企案件违法查封、扣押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问题八:落实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折不扣地抓好办案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推进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严格按照司法亲历性要求履行办案职责、承担司法责任,目前,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要求,陈道军同志已通过检察官的遴选考试,2021年10月28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已任命陈道军为副检察长。同时,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 

  问题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明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龙头,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党组书记张永强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同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 

  问题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不彻底。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一是针对以往学习不深入、学习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十讲》再次纳入2021年全院学习教育安排,运用周四检察夜校、支部学习、部门学习、全院集中学习、视频会议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干警理论学习。通过定期抽查支部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的形式,督促干警将学习成果落到实处,同时将笔记等学习资料作为印证资料整理留存。二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坚决抵制错误思潮,进一步完善我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规定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全面落实“三同步”要求。加强检察工作宣传,用心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平安建设,不断提高机关文明创建质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方面 

  问题一:对干警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已按规定扣除王一个月的工资,后期将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对检察干警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全面正风肃纪。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和审批流程,对迟到、旷工、无特殊理由或规定事由请长假的,定时进行通报、批评、扣除相应比例绩效工资等,并将全年考勤情况作为年底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目前已对2021年第一季度违反制度要求的旷工6人、迟到14人给予批评教育和罚款(扣款从年底绩效考核奖金中扣罚)。 

  问题二: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廉政谈话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各支部、各班子成员、各党员干部之间的谈话应适当参与,防止走过场。当前,班子成员已按要求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进行了一次廉政谈话。加强对各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的情况进行提醒、督办和监督,违纪人员所在党支部要围绕违纪问题,认真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长效机制。收集、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做好违纪人员一人一台账。落实好“一案一教育”的相关措施。针对王某违纪问题,对王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进行口头批评教育,责令其加强对支部党员的管理。二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强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坚决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针对严某违纪问题,由支部书记和严本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了严的处分决定,支部党员共同学习相关党纪法规并人人发言,以案为戒,保持警醒。针对严受处分情况进行深入剖析,编写“以案五说”,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警讲规矩、守底线。 

  问题三: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支持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办法,针对巡察反馈情况,从2021年8月起,每次会前主动邀请派出纪检组参加,对不能参加的写明原因。积极和县纪委监委沟通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 

  问题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宣传、带头讲解、带头督促、带头填报,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讲政治、讲党性、讲担当,切实做到不过问、不干预、不插手检察办案,并做到全面如实记录报告,在全院上下形成了以上率下、积极填报的良好氛围。今年来,我院班子成员、专委及部门负责人共填报54件,占全院填报数量的72%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检务督察通过制作《带你了解“三个规定”》H5、利用“两微一端”集中展播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媒体作品、定制“三个规定”彩铃等方式,向干警和社会广泛宣传“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促使防止干预过问司法“三个规定”更加深入人心;三是加强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特别是在办案风险岗位却长期未填报人员的跟踪监督,目前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已对“零填报”员额检察官进行提醒谈话,充分掌握其零填报原因,并持续跟踪督办其整改。 

  问题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一把手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再次提出要求,强化责任,确保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带头执行“两个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对违反党纪政纪的领导干部坚决依法依规处理。二是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落实。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强化工作督办,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8月24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上,各部负责人围绕年初目标任务、当前完成情况,深刻剖析原因,并明确下一步措施。检察长进行逐项点评,指出问题,明确思路。同时要求全体人员要紧盯年初目标任务,紧扣考核指标,狠抓工作落实。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任务落实落地,推动各项工作发展。十月份以来,新一届党组已组织召开三次目标任务督办会,就业务数据落后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三是我院将坚持每月月底常态化开展业务分析研判工作,以此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抓手,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调门高口号响、行动少落实差的现象。 

  问题六:执行检察长接访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巡察整改以来班子成员冯丽华、陈道军分别接访1次;第五检察部对群众信访进行7日程序性回复和办理结果答复,对移送其他部门的信访案件,督促其及时答复;完善信访案件登记、交转、移送手续。 

  问题七:办案质效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从批捕阶段管好案件质量关;重大疑难案件需经过检察长会议研究决定;二次退查及延长必须报送检察长审核通过,避免退查随意性;加强学习,提升干警素质,提高工作质效,减少退查和延期。 

  问题八:推进“纸面服刑”清查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纸面服刑”专项活动进行一案一纠正,现已收监30人,1人因患重病死亡,1人市中级人民法院核查属于严重疾病,已于9月27日暂予监外执行。对公安回复疏漏的工作失误已进行了纠正。 

  问题九:会计基础工作不够牢固。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我院于2018年对差旅费报销规范了相关程序,并制定了《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当次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一并粘贴报销,作为互相印证的依据,差旅费审批单和报销单使用省直机关统一报销模板,报销程序严格按照我院报销流程图执行。关于工会资金管理不规范。如由行政经费账中列支的慰问住院职工、困难干警及体育用品支出,现已从工会账户转账至实拨资金账户。在工会账户列支的国庆慰问离退休干部物资款,现已由我单位实拨资金账户归还至工会账户。上述问题已整改到位,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按照《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职工集体福利标准的通知》(鄂工发[2019]1号)的文件要求,严格从行政经费中列支离退休干部的相关福利待遇,从工会账户中列支在职会员的相关福利待遇,确保各项福利按规定用途列支。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经请示上级院,院领导研究决定将某资产由评估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待评估报告出来后,根据评估金额入固定资产。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2012年第71号)的文件要求,新增固定资产要完整,及时入账。 

  问题十:涉案款物上缴和返还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干警加强对高检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学习,明确在涉案财物管理中计财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与合作,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二是案件管理部门时刻关注系统内案件流程,尤其是涉及罚没款的案件,流程结束后第一时间通知计财部门三是计划财务装备部门加强与案件管理部门、业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主动掌握案件进展情况,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把涉案财务及其孳息上缴国库或者作其他处理,对于我院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决定或收到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缴国库或退还当事人。 

  问题十一: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7年至2020年9月公务车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分管领导审批后,各部门内勤登记,2020年10月开始由院司行局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针对公务用车管理登记不详细的问题,现车辆管理人员已整改进行补登,并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要求,完善公务用车使用、年检、保险、维修、加油等方面的审核登记;对未在定点单位维修的情况,已通知经办人就未在定点维修的原因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将公车需定点维修的相关要求,以通知形式印发至各部。 

  问题十二:工程项目建设费用报销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于我院在2017年期间存在少量的工程项目费用报销附件不全的问题,已通知经办人复印相关会议记录及验收报告并附在其凭证后。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研究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的各自特点和适用范围,以及与公开招标的显著区别二是加强政府采购执行中的管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执行采购方式和手续,未达到限额标准的工程项目,由我院询价小组经多方询价,最终确定施工方,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审计,组织验收,并将工程结算审计及验收报告作为报销附件装入凭证。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一: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要求由司行局、政治部分笔、分类依次提交党组讨论,党组针对每一具体事项分别发表意见,形成结果,对讨论事项专题记录。二是提前通知“三重一大”监督员会议时间,让监督员全员参与并充分发表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工作程序标准。 

  问题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组按照巡察反馈情况迅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好民主生活会材料关、批评和自我批评关,尤其重点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升敢于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勇气,真正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切实让民主生活会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 

  问题三: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升干警个人素能。运用好检答网、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网络学习平台和线下培训,大力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和先进检察官“传帮带”,积极鼓励干警参加上级业务竞赛,在比赛中取长补短,提高素能,加大检察业务人才培养力度。目前中检网各类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已开15班次,共培训239人次;由于疫情原因,各类线下政治培训和线下业务培训已开6班次,共培训6人次;第六检察部每月对各部检答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提高使用率;制定领导干部上讲台进度表,有序推进讲课进度,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和业务课已有8人次;已组织范传琪、胡志岚等青年检察官参加“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组织肖丽、陈礼龙等新晋检察官和刘新、陶文瑞等年轻干警参加“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最终肖丽在此次比赛中取得前三名优秀名次,并作为全市代表参加“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后续将继续鼓励更多青年干警积极参加各类竞赛,强弱项、补短板、固根基;对于报名司法考试的干警,允许请假备考,并组织其参加高检院组织的“考系列视频会议培训”,多途径提高通过率。 

  问题四:干部选配不够及时高效。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在工作中号召鼓励青年人列席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等,积极推荐青年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竞赛,使年轻人在实战中迅速提高业务技能,早日成长成为谷城检察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待今年领导班子换届完成后,院党组将对内设机构正职职位及时进行调整。在干警的选拔任用上打破论资排辈,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法律功底深厚、工作业绩突出、干部群众公认的优秀青年干部及时提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问题五:对拟提拔的干部人选审查把关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组定期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和作风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选任干部的底线,保证干部队伍的政治团结性,坚定干部的政治信仰。严格按照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问题六:“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的不够牢固。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一是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对各项重点工作如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均明确分管领导。二是待2021年中层干部调整到位后,重新选举党支部书记。每年对支部书记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明确管党责任和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着力增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问题七:对基层党建的领导和指导乏力,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善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襄阳市检察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结合“六型”检察院建设,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并做好转化运用,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检察党建品牌。树立精准抓党建工作理念,每月下发党建重点工作安排,党组成员深入支部讲廉政党课并对支部活动点评指导。机关党委每季度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检查通报,推动支部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实现党建工作由“软指标”向“硬任务”转变。 

  问题八:党组织活动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机关党委切实立足职能、发挥作用,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部署、分析研判,持续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按照巡察反馈要求,将指定专人对机关党委工作进行记录。对各支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对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当前,我院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按照县委和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谷城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 

  (一)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抓好整改工作。院党组切实做到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干部管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强化督办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行动自觉。按照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确保整改科学有序的思路,院党组注重把整改工作同党的建设、意识形态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不断的学习教育中提高思想认识,在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在持续整改中提高各项检察工作质效。进一步强化检察干警的学习教育,使讲政治、守纪律、做表率、敢担当成为检察干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强化作风建设,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院党组持续把整改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的总要求,持续推进检察干警作风建设,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激励检察干警不断奋进的动力不断提高检察干警各项专业素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巡察整改,查摆制度漏洞,建章立制,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切实做到为民司法,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0-7232144。


  中共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