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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少”恋主播 骗情又骗钱

【字号:    】        时间:2022-10-28      

  一个帅气多金,一个青春靓丽,心动的她以为是一段美好爱情的开始,结果却是人财两空近日,谷城县人民检察院以章某涉嫌诈骗罪向县法院依法提起公诉,谷城县人民法院判处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1年5月,被告人章某在某平台直播间为主播余某打赏送礼物,双方结识并互加微信。章某谎称自己父亲开家具公司,母亲开服装店,是一个妥妥的“阔少”,给余某刷了近4万元的礼物,赢得了余某的信任,两人谈起了“恋爱”,余某幻想着美好的未来。随后,章某谎称因自己在直播平台充值数额过大被父母冻结银行账户或是绑定银行卡的手机不在身边等,先后以给余某买好的礼物需要物流费、给爷爷奶奶买补品、爷爷奶奶要求余某证明不是因为钱才和自己在一起等为由,累计骗取余某人民币15万余元。 

  钱转过去了,真心也证明了,承诺转回账户的钱却迟迟不到账,到最后连微信也被拉黑了。余某才感觉不妙,向公安机关报警。得知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的消息,章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并退还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谷城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退赔全部违法所得,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今网络直播盛行,有粉丝被网络主播诈骗,但同样也有“真爱粉”以打赏之名,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套路存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你心心念念的“馅饼”,说不定就是诈骗分子的“陷阱”。 

  “网恋型”诈骗中,犯罪分子往往抓住被害人急于择偶、渴望找到心仪对象获得情感认同的心理,“量身定制”出符合被害人期待的“人设”样式,与被害人建立虚假的“恋爱”关系,编造“借款”“急用”“买礼物”“共同投资”等种种理由,诱骗被害人支付钱款。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