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心,办证的事情包在我身上,省心又省钱!”
2021年,李某想要为自己名下的一间商铺办理不动产权证,因不熟悉程序,也抽不出时间,便多方打听找人帮忙。经介绍,李某认识了某单位工作人员胡某。介绍人称,胡某已经帮多人办理了不动产权证,非常可靠。李某便按胡某要求,将相关费用直接转给胡某微信,请他帮忙缴纳契税,办理名下不动产过户事宜。然而,李某多次查询房屋纳税情况,始终显示未缴税。
经李某反复催促,2022年3月,胡某向李某提供了一张房屋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以此证明自己已经帮李某缴纳了契税,可胡某始终拿不出凭证原件,并且告知李某不必再去查询。这让李某心里产生了怀疑。于是,李某持复印件到谷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窗口查询凭证开具日期,经县税务局工作人员查询,税务系统内没相关交易记录,并无法查询到该笔税款,完税凭证应系伪造。
自己明明交了税费,怎么换来了一张假的完税凭证呢?原来,胡某对外宣称可在短时间内以更少的费用办理不动产相关业务,收取相关费用后伪造税收完税凭证,并以此帮助几人成功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此后,胡某办事“靠谱”的名头渐渐传开,找他帮忙的人也越来越多。可胡某心中也明白,假的完税凭证迟早会被发现,于是开始“收钱不办事”,以需要打点、需要时间等理由索要费用并拖延时间。截止2022年1月,胡某骗取14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00余万元。
谷城县检察院依法审查后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刑事案件告一段落,但因胡某伪造完税凭证并成功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导致在房产过户登记中应征的税费仍然处于流失状态,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谷城县检察院根据内部线索移送相关要求,将此线索移交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收到线索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经过认真核查,向县税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征收流失税费,保护国家利益。县税务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与谷城县检察院沟通联系,迅速进行部署分工,克服多重困难追缴税款。截至目前,共征缴税款28万余元。
下一步,谷城检察院将继续保持与县公安机关、县税务机关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协作配合,从强化廉政教育、加大监督审核力度、普及纳税知识等方面入手,严格防范、严厉打击伪造完税凭证以逃避税费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国家利益、人民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