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苗,我有内部渠道能拿到207国道排水管翻新工程的资料图,交钱就能进场施工!你认不认识想做这个项目的人?”2023年1月的一场饭局上,廖某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苗某转头便将这“好事”转给了正愁接不到工程的唐某。一听能参与“国道大工程”,唐某两眼放光,当场拍板:“这项目我干了!”
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由此拉开序幕……
为了能够早日承接到项目,2月18日,心急如焚的唐某约廖某在谷城县城关镇某酒店见面,廖某表示可以提供排水工程的图纸和工程清单及相关数据给唐某,让唐某根据图纸核算决定做不做这个项目,但是需要支付2万元居间费。廖某还向唐某保证此项目在2023年3月31日前签约成功并进场施工,否则将退还唐某2万元。唐某被这“专业架势”唬住,当场签合同转账,此后两人再未见过面。
2023年12月,眼看一年就要过去了,工程毫无动静,唐某两次电话追问,廖某满嘴“快了快了”“领导在审批”。2024年2月,唐某彻底醒悟要求退钱,廖某却早已将2万元挥霍殆尽,无力退钱。
唐某发觉被骗后,于2024年2月19日报警。廖某被抓获后,其家属退赃款20000元,返还唐某。2024年6月27日,案件移送至谷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经过审查查明,廖某无正当职业,与207国道改扩建工程无任何关系,其承诺将207国道排水工程图纸交给唐某并保证进场施工完全是谎言。
廖某“空手套白狼”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4年10月14日,谷城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廖某提起公诉,最终廖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提醒】
工程领域居间诈骗案件频发,遇到“商机”,一定要擦亮双眼,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工程立项、招标信息,勿轻信“内部关系”,避免落入骗子设下的圈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