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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12月5日)

【字号:    】        时间:2017-01-03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25日在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欲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五年主要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民主监督下,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以打造“全省最美基层检察院[1]”、建设“新型检察院[2]”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坚持提升定位、打造亮点、坚守底线,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检察工作品质明显提升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建设市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全省工业强县”的总体决策部署,积极寻找检察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将监督融入服务之中,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履职,努力提高法律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工作中,我们始终贯彻“文明、规范、理性、平和”的司法理念,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尽量减少因司法调查及侦查活动给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因素和影响;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查办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惩治虚套扶贫资金等专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从快批捕了在全县影响较大的谷城中银富登银行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厉某某特大集资诈骗案,使检察职能履行与经济社会发展贴得更紧、落得更实。

立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建立“一站式检务便民服务中心[3]”、乡镇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进工作重心下沉。五年来,先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00余人次,接待群众咨询800余人次,连续五年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和信访积案双零记录。健全完善教育挽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成立了全市首支“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并为3500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法治宣传,加强了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保护。此外,积极参与县委安排的精准扶贫、拆迁安置、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等专项工作,高标准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重拳出击,高压维稳,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五年来,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27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12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57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12人。工作中,我们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将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毒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45件189人,提起公诉227件344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从快从严办理了李某等三人组织实施的“11·3”雅斯超市黄金大劫案,判处主犯李某有期徒刑13年。办理了以余某为代表的一批有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严格把握政策,坚持宽严相济,依法行使刑事和解[4]、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等职能,既有力打击震慑犯罪,又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五年来,对主观恶性小和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老年犯、过失犯等,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79人;对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决定不起诉57人;适用刑事和解机制办理案件2929少捕慎诉原则和恢复性司法理念[5]进一步得到落实。

(三)积极主动,深入查办,反腐工作成效明显提升

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委、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坚持打击、预防、监督、教育和保护相结合,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五年来,我院先后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101104,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97.94万元。其中,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172人,人数同比上升20%大案67件,大案率94%查处的案件中涉农惠民领域案件2525人,医疗卫生领域案件16件16人,工程建设领域案件2121人,查处乡科以上干部11。同时,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共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不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案件30件32人。尤其是去年以来,我们配合省委巡视组,集中力量,发挥“四个作战[6]”的工作方法,查办了一系列有影响的典型案件。依法办理了原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案,原襄阳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闫某受贿窝串案,中房集团襄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某受贿窝案以及谷城城建、房产、畜牧、文体等部门一系列大要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派出业务骨干积极参与中石油贪腐窝案办理,配合省院成功从境外追逃三人,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打击的同时,我们加强了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努力探索建立侦防一体化机制结合办案,先后在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60余次,对重点领域开展系统预防、专项预防11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和警示教育活动75,积极完善行贿档案查询[7]系统,为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提供行贿档案查询2368次。同时,及时总结预防工作经验,撰写的《“三项预防”职能整合[8]》先进做法在全省预防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我院开展的“五个一”预防青少年犯罪巡展先进做法获市院肯定,在全市推广

(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社会公信力明显提升

五年来,对侦查机关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96198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捕91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诉漏犯113人;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6,我院办理的陈某等四人强奸罪抗诉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抗诉案件”。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模式,五年来,共办理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95件,其中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97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8件,息诉罢访率达98%。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开展执法检察120余次,安全检查115次,开展法律监督调查618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27份,口头纠正126次,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纠防并举”原则,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脱管、漏管专项监督检察1000余人次,并针对脱管、漏管、虚管问题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74份,对看守所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3份,均得到采纳。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4件,确保无超期羁押案件发生。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受到省市院的高度肯定,《湖北日报》、《法制日报》、《楚天都市报》等多家媒体做了大量报道。

(五)严管厚爱,固本强基,队伍素质和检务保障明显提升

五年来,我们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检要求,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检与全面履职尽责齐抓并进新格局。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以案为戒,正风肃纪”等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适应司改后机构和人员调整变化,及时调整健全基层党组织,研究部署并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制定实施《优秀检察人才培养规划》,做好人才培育工作,五年来,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知识竞赛、学历教育800余人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个制度、三个清单”,建立健全主体责任体系。坚持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行检察官独立办案,初步建立办案组织,实行新的办案流程,打造专业化队伍。强化检务保障,高标准完成了“两房建设”任务,建成了全省一流、规范化办案工作区,完成高清数字化审讯及远程侦查指挥系统建设,新增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高速扫描仪、执法记录仪等一批先进侦查办案装备,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和技术保障。

过去五年,我检察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多年来始终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档案目标管理省特级的荣誉院公诉部、侦查监督部等多个部门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科室”,经过全院干警的团结奋进,在去年全市争创“六型”检察院[9]考评中,我院反超五个基层院,进入全市先进行列。五年来,院47次、部门55次、个人108次立功受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服务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检察职能的发挥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二是面对开放透明的司法环境和大数据时代发展,部分检察干警的司法理念、法律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进程还有待进一步推进,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十分匮乏,办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不强;三是查办职务犯罪、监督诉讼活动与人民群众反对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法律监督还有薄弱环节,监督职能需要进一步发挥;四是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到位,纪律作风问题解决得不够彻底,司法不规范、办案不文明现象仍有发生;五是检察体制改革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配套方案需进一步细化完善,统筹推进检察改革需要进一步攻坚克难。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未来五年工作安排

今后的五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五年,也是我们实现第一个一百年目标的冲刺阶段、收官阶段。在这个具有划时代历史意义的时期,检察机关所承担的责任将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未来五年我们工作总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以打造“最美基层检察院”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建设全省工业强县和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的发展大局,进一步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打造特色,创新亮点,统筹推进,协调发展,为谷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提升综合素质,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围绕筑牢精神支柱,进一步抓好理论武装,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打牢听党指挥、忠诚使命、公正司法、清正廉洁、担当奉献的思想基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加强检察业务学习,筑牢娴熟过硬业务本领。以员额检察官、一线检察干警为重点,分层分类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实现以培训体系科学化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充分发挥“检察标兵”在破解疑难复杂问题、业务指导、执法办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以点带面的引领效应。突出抓好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全面解决队伍断层断档的现实问题。三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职业风范。注重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作用。坚持以文化环境建设构建文化内涵,实现价值引领。按照庄重规范的要求,积极推进检察机关环境文化建设,通过无处不在的格言警句、图片展示,弘扬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勤廉品格、法治精神和职业道德;坚持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烘托文化氛围,推进文化吸收。继续开展工作讲评、机关夜校等活动,精细打造检察讲堂、文化沙龙、每周感悟等检察文化品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形成具有普遍认同的检察职业价值理念和奋斗愿景,在全院形成“崇尚学习、崇尚实干、崇尚先进、崇尚清廉”的氛围。四是加强纪律规范约束,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全面贯彻《准则》和《条例》,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引导干警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把党建工作放在更加重要位置来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重点岗位风险防控责任制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廉洁高效的检察团队 

(二)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服务谷城发展大局

坚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化方针,努力把检察工作融入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一是强化检察工作的“横向融合”进一步密切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交流,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全面把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动态,不断调准检察工作方向、突出打击重点、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二是强化检察业务的“纵向融合”。坚持把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促进检察工作全方位融入大局。认真研究我县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对“汉十高铁”、“棚户区改造”、“汉江生态建设”等重点工程和项目的关心关注,把预防腐败、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围绕中心、融入中心、服务中心、精准定位、正向发力。三是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和查办案件的能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主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平安谷城创建,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坚定不移地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标准不降。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和刑法执行监督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努力创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健康有序的经济环境、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三)加快推进改革进程,全面落实改革任务

一是深化司法改革工作机制建设。在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的过程中,以强化诉讼监督为目标,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10],从贯彻证据裁判要求、规范侦查取证、完善公诉机制、尊重和保障辩护权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方面转变执法理念,改进办案模式;以促进我县从严治党为目标,积极探索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在信息化时代新的方式方法,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和其他现代化手段,促进办案效果的明显提升;以优化我县政务环境为目标,稳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化对行政机关职权行使的监督制约;以维护社会公为目标,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诉之于法,依法处理;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认真研究、大胆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坚定推行信访接待一站式服务、矛盾纠纷导入法律程序、刑事案件矛盾化解等工作机制,竭力打造一批符合检察规律、与社会高度融合、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精品项目”,实现各项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二是加快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努力把司法改革成果尽早转化成人员的高素质和队伍战斗力,重点在人员分类管理[11]、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司法保障上下功夫,培职业化、专业化的检察队伍。认真研究新的办案方式下的队伍管理模式,探索开展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与工作目标责任相统一的工作机制,以及基层党支部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相统一的工作机制,建立符合改革精神和现代司法规律的内部各类人才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三是围绕深化司法改革,实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以司法改革为契机,认真梳理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步建立由各类精英人才参与的“检察智库”,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的新情况和新的发展方向,深入研究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在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稳定中的新举措、新方式,深入研究新常态下检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服务面,实现服务发展精准发力,推动检察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进入全市、全省先进行列。

(四)加大检务保障力度,全面推进科技强检

充分运用科技信息技术,加强检察业务管理、队伍管理和机关事务管理,大力推进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和管理科学化,真正发挥信息化对检察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始终把改善检察基础条件和办案条件作为提高检察工作水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增强发展意识,做好规划制定、争取立项和落实投资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体能训练室、荣誉室、档案室等检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最大限度扩展警示教育基地的教育覆盖面,使其建设成为全县党员干部接受廉洁教育的新课堂、宣传检察工作的新平台,成为服务地方反腐倡廉工作大局的新品牌。同时完善职务犯罪侦查设备、案件管理设备、办公设备等设施配备,为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检察技术建设。按照“科技强检”的要求和上级院的整体规划安排,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积极推进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驻所检察室监管分支网络以及自侦案件审查逮捕远程提审系统、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和检察三级网络系统建设,将技术应用有效地融入到办公办案等各个环节中。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和案件管理系统为重点,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管,以执法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以人员基本信息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执法业绩档案管理、网上教育培训应用为重点,提升队伍管理信息化水平;以侦查指挥中心、电子取证、同步录音录像、法医文证审查应用为重点,提升获取、运用证据指控犯罪的能力,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以网上办公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电子政务系统应用为重点,促进信息互通共享,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积极探索网上执法信息公开、网上举报、远程申诉、在线接待等便民服务新形式,使检察信息化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三、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2017年各项检察工作。

一是立足“鄂检十条”,更加注重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逐一开展非公企业走访座谈,扩大政策宣传,找准发力方向。立足检察职能,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案件,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非公有制政策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切实为非公企业健康发展“撑腰壮胆”,保驾护航。依法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商业贿赂、强揽工程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非公企业进一步做强做优,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立足惩防并举,更加注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继续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和窝串案。坚决查办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民生工程和民生项目的保护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精准扶贫”等惠民工程中的贪污、受贿、挪用等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享权利,得实惠。加强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检察建议工作,健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风险预警机制,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是立足检察职能,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谷城工作大局,切实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主动回应人民安居乐业需求,建立对黑恶势力、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民生民利。依法惩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经济发展。

四是立足诉讼监督,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切实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对强制措施的监督,防止滥用或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规范量刑建议工作,强化对刑事审判特别是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加强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妥善办理涉及群众权益保护、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等领域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工作,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五是立足打造品牌,更加注重保护人民群众权益。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建立经常性征求群众意见机制,广泛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进一步完善联合接访、巡访、回访等制度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完善终结性文书公开、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审查、人民监督员等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重视涉检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六是立足“最美基层检察院”奋斗目标,更加科学谋划新型检察院建设。坚持以新的司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突出做好检察发展、检察改革、检察队伍中打基础,管长远之事。完善财务制度、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规程。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类型的检察人员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考评体系。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增强检察工作执行力。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和管理,抓好科技强检和检察文化建设,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面对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寄予的深切期望,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坚信,有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有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民主监督,有司法体制改革的强劲东风,有全县人民尤其是老领导、老同志的关心、关爱、关注,我们一定会紧密地团结起来,按照县第十四届党代会一次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和本次代表大会的决议、部署,更加扎实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让党委放心,让人民满意,为早日建成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和全省工业强县作出更加积极的努力和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相关用语说明

             

[1]全省最美基层检察院:围绕上级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院党组提出了“打造全省最美基层检察院”奋斗目标,具体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即以理想信念为基石,打造“最美检察品质”;以法律监督为主线,打造“最美检察品牌”;以公平正义为核心,打造“最美检察环境”;以文明规范为重点,打造“最美检察形象”;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打造“最美检察团队”;以科技强检为依托,打造“最美检察家园”。

[2]新型检察院:2013年8月,湖北省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建设新型检察院目标,即:发展思路有新突破工作格局有新构建执法模式有新转变队伍素质有新提升组织体系有新完善管理水平有新提高检务保障有新改善精神风貌有新变化。

[3]“一站式”检务便民服务中心集案件信息查询、职务犯罪举报、控申接待、公开听证、视频接访、法律咨询、行贿档案查询、检务公开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

[4]刑事和解: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社会危害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中立主持,促使加害人和被害人双方沟通交流,就犯罪行为悔过与谅解、被害人权益损害赔偿达成和解协议,据此对加害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修复被损害社会关系的司法活动。

[5]恢复性司法理念:指司法机关在办案中,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即作出恢复性补偿,切实将被害人损害程度降到最低。同时也使犯罪嫌疑人通过积极负责任的行为重新融入社会,并赢得被害人和社会谅解。

[6]四个作战:即整体作战、连续作战、交叉作战、立体作战。

[7]行贿档案查询指为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等。

[8]三项预防职能整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湖北省检察院对职务犯罪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诉讼违法预防等三项预防职能进行整合,构建起检察机关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大格局

[9]“六型”检察院:襄阳市检察院提出的全市检察机关努力争创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创新型、人本型、效能型检察院。

[10]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对这项改革进一步提出,要“探索建立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相适应的诉讼监督制度,着力在审判活动中发现、核实和监督纠正诉讼违法行为。实行检察机关对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庭审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

[11]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体制改革后的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46%15%。在确定首批员额内检察官中,省检察院决定,36%的检察官员额分配数分配到各检察院,3%的预留数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