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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1月7日)

【字号:    】        时间:2021-11-08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谷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永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30余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办理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案件20件34人,做好追赃挽损、被害人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为两个村落实、协调资金200多万元,为贫困户发放救助资金近5万元。立足检察职能,保障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6件,督促恢复林地、矿区植被等20多万平方米,治理水域面积万余亩,清理违法堆放固体废物50万余吨,78家企业涉及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用心用情守护谷城天更蓝、水更绿、山更青。 

  大力服务经济健康发展。深入落实“新鄂检十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活动,办理案件83件。对涉案企业犯罪慎用强制措施,依法不捕15人,变更强制措施17人,不诉17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先后走访企业200多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宣讲等服务,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奋力书写抗疫答卷。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积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87名检察人员1600余人次深入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抗疫堤坝。稳妥办理涉“六稳”“六保”案件58件,为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积极融入平安谷城、法治谷城建设,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25件1356人,批准逮捕858件111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063件2529人,起诉1679件2056人,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严惩暴力性、多发性侵财等犯罪,依法批捕杀人、抢劫、强奸、诈骗等犯罪案件141件185人,起诉120件165人,着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共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53件92人,起诉25件102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率达100%。向纪委监委移送相关线索19条。与公安、法院等密切配合,依法处理涉黑恶财产1200余万元,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针对隐藏在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7份,实现长效常治。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1件25人。密切“监检”对接,积极应邀提前介入,就调查取证、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研究,保证反腐败工作顺利推进。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1]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共批捕未成年人案件32件42人,起诉24件39人,不捕15件20人,不诉2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2]15件17人,对17名未成年人开展帮扶教育,帮助他们回归社会。由共青团襄阳市委授牌成立的全市唯一一家“襄阳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在我院建成启用,先后接待中小学生3000余人次学习参观,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全力促进完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开展法治宣讲200多场,“两微一端”发布以案释法信息2000多条,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共发出检察建议207份,协助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坚决贯彻“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700余件,7日内回复率达到100%。依法对因案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12件,发放救助金12万元,传递“检察温度”。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中展现检察作为 

  加强刑事检察工作。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5件,监督撤案37件,追捕93人,追诉82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114人,不诉26人,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对侦查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1份。对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1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抗诉19件,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共开展执法检察158次,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案件169件,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85人次。对社区矫正各类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166次,及时纠正脱管、漏管、虚管现象。深入开展“纸面服刑”专项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已收监执行37人,确保刑罚公正执行。依法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5人,惩治司法腐败。 

  加强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将办案着力点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依法办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89件,提出检察建议57 件,采纳率91%。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9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并监督法院依法办理,提出检察建议40件,采纳率100%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开展守护谷城绿水青山、守护群众舌尖安全、长江大保护等专项行动,办理公益诉讼监督案件206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81件,磋商16件,依法提起诉讼13件,有效保护国有财产免受侵害,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优化检务管理中提升检察效能 

  在转变办案理念中推动改革,提升办案质效平稳推动内设机构改革,重组专业化办案机构,全面推进“捕诉一体”机制。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601件643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政策,2020年以来,不捕率16.49%,不诉率12.27%。以“案-件比”[3]作为衡量办案质效的“GDP”,依法减少退查、延期等,2021年与2016年同期相比“案-件比”下降0.47,案质效显著提升。 

  在深化科技强检中推动改革,注入发展活力。以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为导向,开展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视频接访升级、基础网络升速扩容等“三远一网”项目建设。全面推行智慧检务管理系统[4]运用,以信息引领明方向,以数据赋能助决策,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智慧支撑。 

  在主动接受监督中推动改革,打造阳光检察。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共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7次,走访、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2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00多条,提升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关心度、满意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113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636份,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办案132次,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应听尽听”要求,公开听证64件,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案结事了。 

  (五)持之以恒固本强基,在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中积蓄检察发展新能量 

  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扎实开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积极投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5],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深入开展“三忆三问三思”活动,工作经验得到中央督导组的高度肯定。 

  加大人才培养,提升业务素能。公开招录检察人员31名,为检察事业补充新鲜血液。分层分类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检察写作和信息化技能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千余人次,干警综合素能显著提升。多年来始终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档案管理“省特级”、党建工作优胜单位、平安建设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集体66次、个人89次立功受奖 

  深化从严治检,锻造检察铁军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廉政教育辅导、警示教育大会、参观教育基地、观看违纪违法干警忏悔录警示片等,筑牢思想堤坝。严格落实“三个规定”[6],严防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对干警存在的违纪问题坚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过去的五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上,主动性、精准度不足,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少数检察干警素质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个别干警存在违纪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为主线,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主题,按照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履职尽责,在更高起点上建设更有品质的最美基层检察院,为打造工业强县、实现绿色崛起、建设美丽谷城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紧紧围绕“五县建设”,以更实的举措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有新进步 

  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定期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建立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法律监督工作。 

  要致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争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积极探索开展企业合规试点工作[7],帮助企业全方位合规化改造,消除制度隐患和管理漏洞,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要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履行好刑事追诉和民事支持起诉等职能,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持续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工作。加强驻村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要奋力促进美丽谷城发展。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助力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积极参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推动“一江两河”十年禁渔依法落实。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衔接,巩固“绿满谷城”成果。 

  要着力推动平安谷城、法治谷城建设。始终保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网络借贷、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以法治教育中心为依托,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奋力争创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紧紧围绕提质增效,以更大的力度在法律监督实效上有新进步 

  要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政策落实,降低“案-件比”,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认真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进一步强化对刑事审判违法活动监督。加强对刑事执行、监管场所的监督。加强对各环节“纸面服刑”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加强对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强化暂予监外执行提请、裁定的实质性审查和监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要做强民事检察。认真贯彻民法典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坚持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相结合,规范调查核实工作,加强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 

  要做实行政检察。完善和落实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形成全面履职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对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突出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常态化。加大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磋商制度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整改,对应当起诉的依法提起诉讼。 

  (三)紧紧围绕人民满意,以更强的担当在提升检察品质上有新进步 

  要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常态化走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倾听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用心办好代表议案、委员提案。加强检律协作,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推进以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深化检务公开。 

  要构建规范高效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加强案件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业务数据一月一研判。深化智慧检务管理系统运用,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细化办案责任、实化监管责任、优化层级责任、落实司法责任,强化内部制约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要优化检务管理。依托襄阳智慧检务管理系统,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检察人员,构建“工作目标、岗位责任、正向激励保障、反向惩戒约束”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警的新机制。开展“一部一品”品牌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叫得响、可复制、可推广的“谷检品牌”,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四)紧紧围绕“五个过硬”,以更严的措施在队伍建设上有新进步 

  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广泛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共同发展。 

  要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引导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大力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积极培育在全省、全市有影响的先进集体、先进团队、先进个人。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力弘扬“拼抢实”的过硬作风,发扬务实作为精神、钉钉子精神、“亲自”精神,努力实现各项工作争先进位。 

  要提升检察教育培训质效充分利用中检网、检答网推进精准培训。大力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着力提升干警素能。加大对青年干警培养力度,大力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工程”,逐步形成日常发现、动态管理、持续培养的工作机制,着力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筑牢政治忠诚。持续狠抓“三个规定”制度落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催人奋进,新蓝图振奋人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和全体代表的有力监督下,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务实重行,担当作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奋力谱写谷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相关用语说明 

    

  [1]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称为“一号检察建议”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2]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3] -件比“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子”;“件”是指“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该指标体系直接客观反映检察机关办案环节的质量、效率、效果。 

  [4]智慧检务管理系统 2018年以来,由襄阳市检察机关运用“过程控制、闭环管理”理念,自主研发了集岗位职责、质量监控、质量评查、绩效考评、数据分析、督查督办等子系统融为一体的检务管理系统。运行两年来,表现出“突出集成性、注重服务性、考核更全面”等特点,有力提升了检察工作质效。 

  [5]“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 2021年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为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形式,深化“融党建”工作,深入推动“提素能”而开展的活动。通过活动,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办案和各项检察工作之中,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6]“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检察人员每月必须如实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7]企业合规试点工作:是指检察机关对于涉嫌实施犯罪并作出认罪认罚的涉案企业,在其承诺或者实施有效合规管理体系的前提下,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制度。目前,经上级检察机关同意,已决定在襄阳地区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