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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12月23日)

【字号:    】        时间:2024-01-04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谷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永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奋力打造“品质检察、数字检察、素质检察”,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力服务保障谷城打造全国“富民强县”先行区、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一年来,我院3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表彰。

一、聚焦服务大局,全力保障谷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全县中心工作要求,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全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雷火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涉毒、邪教等案件37件47人,起诉22件31人,批捕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团伙性犯罪案件7件25人,起诉5件12人,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重大责任。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4件5人、起诉2件10人,维护经济秩序稳定。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探索“检察+专职刑事和解员+N”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1],融合专业力量及社会力量搭建刑事和解平台今年来共促成刑事和解44件56人,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捕27人、不诉28人,着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着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贯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充分运用好“襄检新十条”[2],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211件,助力谷城“工业强县”建设。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健康发展的犯罪活动,办理相关案件10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并被列为“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制度[3]省级试点单位,依托该平台共办理案件31件,为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走访企业90余次,为企业送上“法治礼包”,并在湖北省石花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等企业设立“检察服务站”,搭建检企联系桥梁。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县法院联合,积极探索办理的全省首例审判阶段涉案企业合规案件被最高检、最高法采编为典型案例,先后被《学习强国》《法治日报》《湖北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

着力深化流域综合治理。紧盯谷城“一江两河”治理中突出问题,坚持高质效办案、系统化治理、长效化推进,办理涉流域治理案件52件,制发检察建议28份,以检察之力守牢流域安全底线,助力“生态美县”建设。提前介入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9.14污染环境案件,依法批准逮捕3件5人。与县河湖长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水利局等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凝聚司法执法合力,办理案件34件。加强跨区域协作,与神农架林区、房县、保康县检察院协商签订《关于建立南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共筑南河流域治理法治防线。在我院持续跟踪监督下,非法捕捞水产品涉案人曹某在汉江放流鱼苗2万余尾,助力生态修复。

着力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模式。今年来,共制发检察建议104份,当好“法治参谋”。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市首个《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与县政协会签《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形成“人大+检察”“政协+检察”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受到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把轻罪治理作为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深入开展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在谷城县城关镇筑阳社区、皮家洼社区等地建立公益服务集中点65名认罪认罚涉案人员主动参加公益服务,促其更好回归社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先后到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防毒拒毒等方面宣传80余次,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二、践行人民至上,更好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

始终坚守司法为民检察初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全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做优做实人民至上。

筑牢群众生活安全防线。强力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及时批捕“两抢一盗”、电信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案件50件71人、起诉67件109人,追赃挽损651万余元,守住群众的“钱袋子”。紧盯群众关注的“食药环”领域痛点、难点问题,从严从重办理相关案件21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在李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中发现的特种设备监管安全漏洞,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筑牢安全“防火墙”。

加强特殊群体利益保护。强化民生领域支持起诉办案力度,与残联、妇联建立民事支持起诉机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0件,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实司法救助这一“民心工程”,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7.8万元,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度。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过程,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相关案件15件,对涉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6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充分发挥督促监护令作用,向未履行监护职责的21名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落实好家庭监护“最后一米”。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上升趋势,专题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推动多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县旅馆开展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大检查,促进教育部门健全校内巡逻、校外护送、宣传提醒等机制,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多重防线”。

依法高效回应群众诉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处理各类信访285件,均在7日内答复,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63人次,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开展重点信访案件矛盾化解工作,由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共息诉罢访17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办理胡某刑事申诉案中,针对胡某反映多年的问题,我院深入走访调查,多方核实案情,举行公开听证对其释法说理,以司法救助纾解其家庭困难,最终促使其真心息诉罢访。

三、深耕监督主业,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不断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动检察监督更加规范优质

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1件359人、审查起诉案件442件62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52件226人、起诉235件329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无逮捕起诉必要的,不捕120人、不诉138人。持续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案件8件,对侦查机关立案监督12件,侦查活动监督73件,追捕17人,追诉11人。加强审判监督,对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份,对认为确有错误判决提出抗诉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罚执行案件181件。强化收监执行监督力度,依法监督将11名判处实刑未收监人员收监执行。我院诉讼监督工作经验在全市检察系统交流发言,并被省检察院采编转发。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精准监督理念为牵引,强化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41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份。将行政检察与优化营商环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调查核实,精准监督审判、执行活动及行政行为,实现“穿透式”监督,共受理行政检察案件34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份。在办理一起执行监督案件中,督促执行某公司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生效行政处罚,最终该公司缴纳罚款10万元,全力维护行政处罚的权威性。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等理念,着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高质效转变。今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4件,发出检察建议34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力依法行政。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针对某军用土地被侵占一案督促行政单位加强整改,相关人员腾退侵占的土地,得到军队代表充分肯定。该案被省检察院采编为典型案例,并被《检察日报》报道。

加强检察侦查工作。作为全市首批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试点单位,我院依托检察一体履职机制,对上级院交办的9条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全面收集证据,精心选择突破点全力攻坚,已立案1件1人,严厉打击司法领域腐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用足用好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权,今年共开展自行补充侦查23件,全力提升侦查活动监督实效。

四、坚持守正创新,着力推动自身现代化建设

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要求,通过提品质、树品牌、强素质,内强“体质”、外增“魅力”,实现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品质检察”提升工作质效。坚持品质导向和优质标准,以“深耕五谷·检慎致远”为内涵,倾力打造“谷芽守护”“谷苗工程”“谷语论坛”“数字谷检”“若谷文化”等“五谷”品牌,形成具有文化特色的谷检品牌矩阵。更加注重办案质效,全面更新办案理念,每月召开业务分析研判会,加强案件办理流程监控,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把结果运用于检察官业绩考评,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更加注重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培育,共8篇典型案例被省级以上采用,努力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更加注重从经验管理向机制管理转变,一年来,先后建立健全各类制度17个,有力推动管理制度现代化。

“数字检察”激发工作动能。数字检察战略是法律监督的“革命”。积极参与襄阳市检察院“数字大比武”活动,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高发现监督线索能力,共发现诉讼监督线索492条,经比对、研判和调查,成案63件,法律监督质效得到有力提升。完成讯问室、询问室标准化建设,建成数字化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实现证据展示与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全程数字化管理,有力推动认罪认罚工作。加强软件开发与运用,我院研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涉税-法律监督模型”已构建完成并积极推广运用,通过该模型协助县税务局征收税款160万余元。借力“耕地占用税法律监督模型”,协助县税务局追缴税款5329万余元,探索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新举措。

“素质检察”锻造高素质队伍。高素质检察队伍决定着检察工作现代化未来。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72期,把“一切从政治上看”更好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接受县委政治巡察,并积极抓好整改,政治能力持续提升。以青年干警为培养重点,编辑《谷思汇》内部刊物、开展“谷语”读书会、打造系列法律辩论赛、组织专题学习,35岁以下青年干警中,已有15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占比71%,青年干警已逐步成长为我院的中坚力量。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扎实推进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抵制“舌尖上的腐败”。坚决落实“三个规定”,全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7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我院成为谷城唯一一家入选全市首批清廉家庭宣传教育站点单位。

五、主动接受监督,有效提升检察公信力

坚持向县委报送《法律监督年度报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5次,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活动50余次,走访代表委员70人次,广泛听取意见。坚持为代表委员订阅《检察日报》,推送最新工作动态,争取理解和支持。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168件次,全面加强对检察工作监督。为律师提供阅卷等服务,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38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深化检务公开。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情系检察事业、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谷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措施还不够精准,离县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有差距。二是检察理念转变、践行不到位,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有不足。三是检察工作现代化思路、方法不够,在检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还有短板。对此,我们将以更强措施予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目标,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为主线,以强化监督、维护公正为追求,全面争先创优、全力选树典型、全心打造品牌,为谷城奋力打造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重要支点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抓实抓细“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引导干警以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

二是坚持能动履职服务大局。坚决惩治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犯罪,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守护谷城青山绿水。以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融入更高水平社会治理。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增进民生福祉。

三是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积极转变监督理念,深入探索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强化自行补充侦查力度,充分发挥抗诉刚性监督作用。持续深化精准式监督,以执行监督为重点,监督纠正乱执行、慢执行等问题。持续深化“穿透式”监督,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深化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守护公共利益。持续推进查办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严惩司法腐败。

四是坚持推动自身现代化建设。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奋力打造更有品质的基层检察院。加强“一部一品”建设,打造更多更优更具特色的谷检品牌。不断优化检务管理,深化“数字检察”工作,抓实案件质效,激发检察新动能。加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优化队伍专业结构。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涵养检察文化正能量。持续深化管党治检,坚决落实“三个规定”,筑牢司法廉洁防线。

各位代表,新蓝图已然绘就,新征程击鼓催发。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勇毅担当、实干争先,加快推进谷城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为服务谷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续写新的检察篇章!

谢谢大家!

 

 

  

 

 

相关用语说明

 

[1]“检察官+专职刑事和解员+N”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指我院在推动轻罪治理司法实践中,创新方式,聘请退休检察官担任专职刑事和解员,汇聚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社区基层组织、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力量,积极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实现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转变,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2]“襄检新十条”:指襄阳市检察院出台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主要内容有:依法惩治和预防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襄阳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深化涉民营企业案件实质化审查机制;打造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升级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强化涉民营企业行政检察监督;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促进民营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依法保障兑现胜诉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涉案财产合法权利的保护;融合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和大兴调查研究。 ​​​

[3]“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制度:指我院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过程中,对认罪认罚量刑协商、具结书签署等关键环节,借助高清设备实现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全程同步留痕,确保控辩协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