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党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后,部署一体推进“三个管理”。大检察官研讨班强调,要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细化“三个管理”具体举措。今年来,谷城县检察院紧扣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聚焦案件质量管理,创新建立刑事案件“一案四查”质量检查机制,紧盯案件关键节点,将质量控制要求精准嵌入办案全进程,实现与刑事诉讼进程紧密融合的实时化管理。
承办检察官自查,实现源头过滤。制定《案件质量自查清单》,将自查内容细化为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其他说明六大类,在审查逮捕案件送案前、一审公诉案件办结后,承办人须对照清单内容逐项开展自查,严防“漏查、错查”,检查完毕后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并填写《案件质量自查清单》,报案件管理部门备案,从源头减少案件瑕疵。目前,该院审查逮捕案件、一审公诉案件已实现自查全覆盖,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承办人加强整改,目前整改率达100%,全力拧紧了案件质量“阀门”。
案件质量检查小组检查,强化质量把控。由资深检察官组成刑事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小组,小组对法律政策适用疑难案件或存在重大分歧意见的案件介入检查,并进行会商研讨,以“第三方”视角提出意见建议,填写《案件质量检查意见表》,交案管部门予以后续跟查,避免问题积累扩大。今年来,案件质量检查小组组织召开4次会议,共对34件案件进行检查,堵塞案件质量漏洞。
案管部门审查,守牢案件“出口关”。以“即送即查”为目标,案件管理部门开展送案审查。审查采用“线上+线下”形式同步开展,“线上”重点查看案卡填录是否完整、准确,“线下”重点查看文书内容是否规范、法条引用是否准确、检查阶段应整改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等方面。整改完毕后再移送案件,确保案件质量,有效防止了案件带病流出。
业务部门检查,反向核查促办案规范。业务部门按一定比例开展核查,将舆情信访、诉判不一、撤回起诉等案件列为核查重点,及时进行全面复盘,倒查办案中可能存在的不规范情形。今年来,业务部门共核查案件74件,倒逼办案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