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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有回音,“护企”见真章

【字号:    】        时间:2026-08-19      

  ——谷城县检察院“上门答复”代表意见建议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检察机关如何作答?8月18日,谷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春黎带队来到湖北石花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省人大代表、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卢波座谈,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回应企业司法诉求。 

  走访座谈过程中,刘春黎首先向曹卢波通报了该院近期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促进社会治理等工作情况,介绍了该院开展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大机制”“八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双方就如何保护企业驰名商标、规范涉企执法司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检察院主动上门答复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态度,涉企检察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值得肯定。”曹卢波对检察机关上门答复的工作方式给予高度认可。同时,针对少数企业员工尤其是中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这一问题,他希望检察机关深化运行“驻石花酒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服务中心”,加强普法和释法说理,以更精准的检察履职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助力企业更好发展。 

  刘春黎认真记录代表提出的意见诉求,并现场作出回应:“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是我们改进检察工作、提升履职质效的重要抓手。”他表示,谷城县检察院将逐条梳理吸纳代表意见,持续深化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机制,健全企业常态化走访联络机制,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保障。 

  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献勇及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