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篮被盗让我们心里不踏实,没想到检察院不仅惩治了小偷,还用心调解,解开了疙瘩,让我们对营商环境更有信心了!”一家服装店老板感慨地说道。近日,谷城县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了这起由盗窃42只开业花篮引发的矛盾纠纷,有力保障了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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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起,谷城县陆续发生多起新开业店铺门口花篮被盗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抓获。其供述称,先后4次在4家新开业店铺门前盗走共计42只开业花篮,并将花篮中的三脚架拆解变卖。经鉴定,被盗花篮总价值为1675元。
案件移送至谷城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审查时发现,本案被盗业主心中有着强烈的愤懑和隐隐的忧虑。“我们摆放花篮是为了增添喜庆和吉利,没想到刚开业就被偷了,不仅影响心情和生意,更让人对这里的营商环境产生疑虑。这样的人,就应该抓去坐牢!”一位店主在接受询问时表示。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当事人的情绪与意见,随即主动联合综治中心调解员,组织面对面沟通,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向受害商户细致阐释了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考量,尤其说明了嫌疑人实际情况及案件情节。
5月13日,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陈某某分别向被害店主表达歉意。“我对自己一时糊涂做出的错误行为非常后悔,真诚向各位老板道歉。”4家受害店主均表示理解,并主动出具了谅解书。“通过检察官和调解员的解释,我们了解到他年纪大、身有残疾、生活困难,愿意予以谅解,不再追究。”听证员们一致赞同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进行从宽处理。
6月20日,检察机关经综合考虑,依法对陈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不刑不等于不罚”,该院及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对陈某某开展法治教育,尽力避免其再犯同类错误,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多方认同的效果。
谷城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改革探索,构建“依托综治中心建立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机制”,做实“一站三化”工作法,着力打造“一站式”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实现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调解资源多元化、办理流程高效化、调处矛盾实质化”,高质量推进矛盾化解工作。本案正是该机制成效的体现,展现了检察机关履职“向前一步”、解纷机制“下沉一层”的工作理念。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这一机制,提升履职质效,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更优质、更温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