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心,我手里有名额,开学前肯定能拿到录取通知书,办不下来,钱全退!”2025年5月,为让孩子进入襄阳某重点中学,谷城居民李女士找到自称“有资源”的陈某。面对陈某信誓旦旦的保证,李女士深信不疑,当即转账4万元托其办理入学手续。
临近约定日期,录取通知杳无音信。陈某又编造新说辞:“那所重点中学名额满了,但我能安排另一所优质私立重点中学。”随后,他以垫付名额占用费、住宿费、校服费等名目,再次骗取李女士2万余元。
为彻底打消李女士的疑虑,陈某上演了一整套精心编排的骗局。他冒充学校工作人员发送伪造入学通知短信,甚至安排朋友假扮学校老师,收走孩子入学材料,并告知“10月份就能收到正式通知”。直到10月来临,入学通知仍不见踪影,李女士才意识到被骗,于2025年11月报警。
李女士报案后不久,谷城县公安局又陆续接到张女士、刘女士的类似报案。经侦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以同样手段,先后对李女士等3人进行诈骗。
2025年12月,案件移送谷城县检察院审查逮捕。承办检察官阅卷发现,3名被害人均通过亲友引荐认识陈某,引荐人称陈某还“帮”他人办过入学手续。此外,检察官在审查陈某微信转账流水时,发现还存在多笔大额转账无法说明来源用途的问题。
“可能还有其他被害人。”对此,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微信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补充侦查,逐一核实资金去向,追查潜在受害者。最终公安机关通过转账线索又找到2名被害人并查证属实。至此,案情真相大白:自2024年12月起,陈某谎称拥有重点初高中择校“渠道”,通过找人冒充老师接收入学资料、伪造教育局联系函等方式,搭建虚假入学流程,共骗取5名被害人29万余元,钱款均被用于日常吃喝、偿还债务。
2026年2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综合全案情节,检察官认为,陈某以疏通关系、缴纳入学费用为名收取财物,实际无履约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提起公诉。6月,谷城县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